
近日,紫金县林业局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破坏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线索,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立为刑事案件的,最高奖励1万元。此举旨在强化社会监督,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根据公告,举报范围涵盖非法猎捕、杀害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非法出售、购买、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非法人工繁育,擅自放生或丢弃外来物种,以及为违法交易提供交易服务等九类行为。奖励标准分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两档:立为刑事案件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奖励500元至1万元;立为行政案件的,奖励200元至500元;其他应予奖励的情形,可视情况给予50元至200元奖励。同一线索由多人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
举报人可拨打0762-7822034或24小时值班电话0762-7777119,也可前往紫金县林业局自然保护管理股现场举报,或来信至紫金县紫城镇新紫路322号(邮编517400)。举报需实名制,需提供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形及照片、视频等证据。公告明确,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泄露举报人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近年来,广东持续加大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力度。2025年9月起,全省启动为期三年的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将鸟类保护成效纳入林长制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考核体系。2025年,全省在“清风行动”“网盾行动”中共立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664起、破案652起。在有奖举报机制方面,清远市今年3月发布举报奖励公告后,于9月兑现了首笔刑事立案类举报奖励500元。紫金县此次出台有奖举报公告,进一步畅通了社会力量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的渠道。
撰文:张浩森 黄从高 甘建楼
【作者】 张浩森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排名第一的配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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